

地下車庫設計施工要求
為適應城鎮建設發展需要,使車庫建筑設計符合適用、安全、衛生、經濟、環保、節能等要求并達到規范標準。車庫建筑按所停車輛類型分為機動車庫和非機動車庫,按建設方式可劃分為獨立式和附建式。車庫建筑設計應使用方便、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并應滿足所在城市及地區交通管理的要求。車庫建筑設計,除應符合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1、車庫出入口
按出入方式,機動車庫出入口可分為平入式、坡道式、升降梯式三種類型。車輛出入口的最小間距不應小于15m,并宜與基地內部道路相接通,當直接通向城市道路時,應符合相關規定。機動車庫出入口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 50352的有關規定設緩沖段與基地道路連通。車輛出入口寬度,雙向行駛時不應小于7m,單向行駛時不應小于4m 。
2、構造措施
對于有防雨要求的出入口和坡道處,應設置不小于出入口和坡道寬度的截水溝和耐輪壓溝蓋板以及閉合的擋水檻。出入口地面的坡道外端應設置防水反坡。通往地下的坡道低端宜設置截水溝。機動車庫內通車道和坡道面層應采取防滑措施,并宜在柱子、墻角凸出結構等部位采取防撞措施。機動車庫內停車位應設車輪擋。機動車庫內通車道和坡道的樓地面宜采取限制車速的措施。
3、停車區域
停車區域應由停車位和通車道組成。停車區域的停車方式應排列緊湊、通道短捷、出入迅速、保證安全和與柱網相協調,并應滿足一次進出停車位要求。停車方式可采用平行式、斜列式(傾角30°、45°、60°)和垂直式,或混合式。


